问题 | 管制期间有政治权利吗 |
释义 | 关于管制期间剥夺政治权利吗这个问题,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依法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但选举规定中,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人员不享有选举权的除外。 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 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4)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剥夺政治权利的决定由审判机关在判决时作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诉讼理论,能够确保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实现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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