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时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双方利益的重要途径,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在工作时可能会面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工作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当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时,劳动者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出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需要提交证明你与该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考勤记录;(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 3.法律依据参见:(1)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4.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通过上文的介绍,小编相信大家对没签合同拖欠工资发生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法律咨询网建议所有劳动者都应对相关劳动法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有利于劳动者自己学会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武装,在必要时候学会自我保护。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或相关问题还存在任何疑问,您可以致电法律咨询网进行相关咨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被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办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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