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江苏省高温费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伴随着暑假的气温不断升高,各省市也在颁布一系列针对高温天气工作的相关规定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其中最主要的规定就是高温补贴以及工作时间的调整。同样,2017江苏省高温费规定也是对于高温补贴作出了准确的要求。具体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2020江苏省高温费标准是怎样的? 2017江苏省高温补贴标准根据江苏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今年,江苏的高温费暂不调整,标准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但是最迟10月底必须全部发放到位。本次专项检查,人社部门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立案,依法调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 二、2020江苏省高温费规定有哪些? 落实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类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活动,引导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积极落实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身体健康。 要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68号)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以及以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奖金等行为的,要及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2017江苏省高温费规定与过去大同小异,主要体现在江苏省的高温补贴费暂不做变化,仍旧沿用以前的标准,但是将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费标准制定就交给了企业自己。但是总的说来,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进行,在暑期发放高温补贴还是很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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