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哪些情况可以直接判离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哪些情况可以直接判离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对于夫妻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细分了三种情况: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4、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夫妻一方所做的某些行为也是导致双方走向离婚的重要原因,具体分为4种情况: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 (2)一方与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不改者,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过错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或经教育、处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 (3)一方有赌博、好逸恶劳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4)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5、犯罪或其他其他情形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具体可以分为2种情况: (1)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一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 (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3)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不能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自由又不是绝对的,而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的自由。在很多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也会受到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一定期间内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男方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在审理期间发现女方存在上述情况的,则应直接驳回男方的离婚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受本条限制。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本条是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体现了婚姻法对军人婚姻给予的特殊保护。这里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前三项规定予以判断,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本条仅限制原离婚诉讼原告一方,被告一方不在此限,原来的被告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本条还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即与原离婚诉讼中所依据的离婚事实、理由没有本质变化情况。如果出现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和新理由,则不受本项规定的限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起诉离婚什么情况可以直接判离”问题进行的解答,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非自愿结婚的、有重婚行为的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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