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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试用期有多久
释义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只要开始工作就会与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劳务关系法律的确定,不仅维护了劳务人员的利益,同样维护了所属企业的商业利益,对于双方来说是一件双赢的事,那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试用期有多久呢,小编为你解答。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试用期有多久
    一、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签订劳务合同中的试用期限是员工所在单位根据合同年限自行而定。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您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
    三、用人单位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的法律风险
    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员工的考察期都会相对较短,但是也有例外。试用期的存在表面上是企业对员工的考察,实际上是员工对企业文化认同的接受期,对于不同的企业来说企业文化会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如何接受对于我们员工来说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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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0: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