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案件不能请求仲裁
释义
下列案件不能请求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
(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随便看
买房加名字需要结婚证吗
买房加名字有用吗
辞职是否能索要经济补偿金
房屋户主去世后继承协议书范本书写
聚众斗殴能不能取保候审
劳动仲裁开庭要多少钱
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户主去世怎么过户
商业房产权到期40年后要交多少钱
商业房产权到期后继续使用,一平方交多少钱
劳动法规定什么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商业房产权到期怎么办官方报道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钱退还吗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能债权转让怎么写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小孩归谁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退百分之多少?
不得辞退员工的4种情形
离婚的房子如何分配
开发商跑了的烂尾楼怎么处理
一般普通合伙人是什么
开发商跑了,业主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
离婚前有债务被别人起诉离婚后可以一方承担吗
德国帝国议会
德国庭审预备程序
德国强制卡特尔法
德国总理府
德国成人教育
德国改造法
德国政党制度
德国政府
德国政府各部
德国政府总理
德国文官制度
德国暴行的宣言
德国未成年工保护法
德国检察机构
德国残疾及老年保险法
德国民事诉讼法
德国民法典
德国法庭审判程序
德国法庭记录
德国法院组织法
德国特殊重要企业劳动供给确保令
德国状况
德国疾病保险法
德国的制宪问题
德国的对外政策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5 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