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各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报省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并适时作出调整,最迟5年调整一次。执行的土地补偿费用标准为2015年省政府批复实施的征地区片地价标准。征地区位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不同。 一是明确由市级政府制定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二是强调多途径安置被征地群众。 三是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 具体可以查看《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内容延生: 同时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资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将综合运用货币、农业、留地(留物业)、社会保险、产权调换等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群众生产生活。积极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为解决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提出四项新举措: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完善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健全征地矛盾化解机制和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 相关工作: 市、县政府是征地工作的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配合做好征地有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征地有关工作,确保征地依法有序进行。刘-鲁指出,征地过程中地方政府还需要履行公告、勘测调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拨付征地补偿费、组织报批、批后公告、交地共九项程序。 但在部分项目征地中,仍存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由项目建设指挥或者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拨付的问题,对征地费用管理、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造成一定影响,且不符合现行财政管理制度。如果您遇到相关的问题,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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