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分割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婚前买房可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的情况: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其间还涉及承担一系列税费,会耗费不少精力和金钱。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 1、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 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 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四、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 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买房可以分为几下几种情况: 1、赠与问题。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数量的鉴定问题。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新婚姻法出现后的贷款问题。 新婚姻法的发布,也造成了很多婚后买房的矛盾!有时关于婚后买房后的财产分配产生出新的家庭矛盾。所以新婚姻法婚后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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