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有效吗? |
释义 |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某些监护人会不经被监护人同意擅自处理其名下财产,针对这种情况,有些朋友提出疑惑,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有效吗?是否是无权处分的一种。我国明确规定,监护人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使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下面来看详细介绍。 一、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有效吗? 无效,且应该赔偿被监护人损失。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二、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一)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肩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三)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同时规定了监护人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与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也是不太一样的,对于未成年人法定的第一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而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则法定第一监护人应该是其配偶。希望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大家能够知道该如何确定法定监护人。 以上回答了大家的疑惑,可见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是无效行为,我国民法通则是有明确规定的,如若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是需要赔偿损失的,而被监护人也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是对于不同行为者,其法定监护人是不同的,这一点需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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