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两岁离婚判给谁 |
释义 | 你好,现在民风开放多了很多人都觉得离婚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这也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不想以前那样歧视离婚群体了,可是虽然离婚了可是有孩子怎么办呢,孩子在很多人看来比什么都重要多了,如何让他能跟着自己呢,中国人的观念就是不管你贫穷还是富贵你要的就是好好的养一个孩子长大,就像古人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里可以看出我们中国人对小孩是有多么的看重了。 在各种各样的离异的案子中对待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几乎全部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当中的相关各种对于小孩分配权利的相应条款进行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的判决的,不过除了相关条款以外还会根据小孩跟着哪一个家长会对孩子的成长有所帮助,以及双方的经济啊、学历啊、工作啊、以及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方面进行衡量。 一般来说在孩子两岁以下的时候根据规定都是和女方一起生活的,不过凡事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在女方有以下的情况的时候那么小孩的归属就得跟着男方,比方说:孩子的母亲有经久都未曾治愈的会传染的疾病(鼠疫、霍乱啊还有什么疟疾、艾滋病这种国家法定的传染病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孩子并不适合与母亲一起居住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只能由父亲来抚养。 又比如说,抚养权在已经可以让女方得到的时候,这个时候女子因为个人的原因(对孩子的不喜欢,不想再带着这个男人的孩子这样的思想)而放弃这次的抚养权,那么这样男方也是可以从女方处得到小孩的抚养权的。 还有就是其他各种因素(母亲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有精神疾病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有犯罪而进入监狱的)导致不能和她一起生活在一起,这样男方也是可以要求获得小孩的抚养权的。 关于小孩的归属问题的话其实最好还是两个人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出一个方案。这样协商解决是最和气的办法,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嘛,再怎么说法院进行判决这个是迫不得已会走到的一步不是吗。 而且其实最后司法介入之后极大可能是判给女的。 因为在这么多年来的同类案件的情况来说两岁以下的小孩基本都是判决给女方的,如果女方真的一定是要这个孩子的话可以提出折中的方法,比如说孩子长大以后两家互相呆几个月之类的,或者在双方父母有能力的情况下让孩子跟随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生活。这样两方都是可以随时看到孩子也不至于互相接孩子的时候碰到而遇到不愉快,让双方在想重新组建家庭的时候也可以有不带孩子结婚的方案。 这个年龄的孩子根本不懂得什么是非,也无法选择自己想跟谁一起生活啊什么的,所以双方协商让孩子长大以后自己决定也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还是那句话,希望有情人都别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虽然说人就是因为各种冲动导致自己与别人不同,可是有些相同的幸福才是完整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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