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异议程序是怎样的,专利异议是否需要审查 |
释义 |
一、专利异议程序是怎么样的 1、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 二、专利异议是否需要审查 专利异议是需要审查的,一方面是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专利授权后的纠纷。专利异议审查要有一定的范围,以下就是法律所规定的: 《专利法》第41条规定,专利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对该申请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理由主要限于以下几点: (1)申请专利的主题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2)申请专利的主题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案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4)申请人无权申请专利; (5)发明说明书没有揭示发明的全面内容,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申请案的修改或分案超过了原申请的范围。 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提出异议的理由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案异议理由基本相同,如果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是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也属于提出异议的范围。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异议书。异议书的内容应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不符合法律的异议书,专利局有权不予受理。 三、专利权异议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由复审委员会进行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以上就是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专利异议程序是怎么样的,专利异议是否需要审查的相关内容。专利异议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了解相对应的解决方法才能知道自己是处于程序的哪个步骤,才能知道自己下一步应该做些什么,才能更好的捍卫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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