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购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同居购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不一定,要看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办理婚姻登记前买房,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建议登记双方的名字。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居购房的时候双方是没有婚姻关系,也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更多同居购房离婚后划分的问题,欢迎法律咨询网网站咨询了解,找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讲解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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