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如何办理 |
释义 | 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如何办理 一、相当于一次买卖,按市场评估价交易房屋财产总额的三分之二,此类交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房子是普通还是非普通,买进满不满五年,买进是多少钱等有关。 二、赠予:此类情况不需要太多的费用。但是,一但将来买卖,不管是满没满五年,此房屋三分之二的财产上手为零,也就是说:一但涉及将来的房屋买卖,此房屋财产的三分之二肯定是按全额税增收。 三、遗嘱公证:此类情况有限制性,必须等到其他两个人都不在了,其二人在弥留之际(或之前)有做遗产公证给产权证上的第三个人,那么等到两个人已经仙逝,此第三个人就可以带上(公证过的)遗嘱、老的产权证、(买进房屋时的)买卖合同、自己的身份证件等相关内容去交易中心办理新的产证(第三个产权人一个人的产权),费用:遗嘱公证是大头,其他的就交易中心要的很少的一个手续费。此情况若房子属于普通住宅交易的时候(第三个,即接受遗嘱的产权人)必须是属家庭唯一的一套住宅,否则会属遗嘱留给的房屋财产部分交易中心个人所得税会强制收取20百分之二十。 如果双方不是夫妻关系,那么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相当于一次二手房屋买卖。因此,办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可参照二手房买卖的程序进行,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2、进行房产价格评估。 3、带上相关合同即身份证明的资料,至房产管理中心办理。 4、拿到受理申请书后,到税局交纳相关税费,拿取契税证。 5、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6、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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