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谁 |
释义 |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谁 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 2.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 申请行政复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意味着,只有当个人或组织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影响,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2.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明确指出哪个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权益,这是行政复议申请的基本要求。 3.必须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申请人应明确表述自己的复议请求,并提供支持其请求的事实和证据。 4.申请复议的事项必须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并非所有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范围的行政行为才能成为复议的对象。 5.申请复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逾期则可能丧失申请复议的权利。 ![]() 三、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1.如果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人需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2.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条件,就会受理该申请,行政复议程序将正式启动。 你是否还有其他关于行政复议的疑问?法律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快来发起咨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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