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不足不起诉怎么办 |
释义 | 一、证据不足不起诉怎么办 1.当证据不足导致无法起诉时,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那么将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即驳回诉讼请求。 2.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调解或和解过程中为达成目的而作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3.任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证据不足的认定方法 证据不足的认定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进行确定。这需要紧紧抓住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标准,对每个证据进行权衡。不符合这些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 2.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在审查证据时,如果发现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且这些矛盾没有得到合理的排除,那么这些证据应被视为不足。 3.实物检验的方法。根据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需要有实物证据进行验证。如果言词证据无法得到实物证据的验证,那么这些言词证据应被视为不足。 ![]() 三、不能独立认定事实的证据 以下类型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有限,他们所作的证言可能不准确或不可靠。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这种证言可能受到证人个人利益的影响,因此其公正性和客观性值得怀疑。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如果视听资料存在疑点,例如来源不明、内容模糊不清等,那么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就会受到影响。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这些复印件、复制品可能经过篡改或伪造,因此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如果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那么其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就会受到质疑。 6.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这一段时间内,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 7.如果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那么交换证据截止之日即为举证期限届满。 8.如果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得到人民法院准许,那么证据交换日会相应顺延。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权利,同时也为法院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提供了保障。 民事案件中证据不足很常见,但如何处理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快来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让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