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是继受取得吗 |
释义 | 一、继承是继受取得吗 继承是继受取得。 法律网提醒您,所有权的取得以权利取得是否须以前权利人的所有权为前提,可以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所有权而取得所有权如生产、收取孳息等即属于原始取得方式。其法律效力是,原始取得所有权时,标的物上原有的负担(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消灭。 二、取得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继承权的方式如下: 1.基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取得法定继承权; 2.基于被继承人依法订立的遗嘱,取得遗嘱继承权; 3.基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依法取得代位继承权; 4.取得继承权的其他方式。 三、继承权可以放弃吗 继承权可以放弃,不过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放弃继承必须在特定时间作出,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放弃继承的人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4.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 5.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6.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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