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在公司地位 |
释义 | 一、董事会在公司地位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常设机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三、董事会的章程可以修改吗 由出资人决定,授权董事会修改的,董事会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网提醒,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