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一般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一般包括哪些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刑事案件立案流程 1.需要立案来源,公安、检察院自己发现或者有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的都可以成为立案材料; 2.然后确定管辖权,没有管辖权又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可以向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给主管机关; 3.自诉案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三、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 1.法定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二十年; 5.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法;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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