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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16年或取消晚婚晚育假
释义
    12月21日上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取消独生子女奖励,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强制避孕节 育或也将成为历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作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决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将首次对人 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涉及生育政策的条款作出调整。修正案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计划生育法修改草案中,与职场人士最相关的修改
    1、删除了原18条中的鼓励晚婚晚育。也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而晚育延长产假均属各省市自行规定的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由此可判断修正案生效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均会进行修改,删除晚婚延长产假的规定,因为这个奖励措施已经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也就是说,今后不会再有晚婚假,也不会再有晚育假了。
    2、修正案第25条新增加了一项奖励措施,即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它福利待遇。从这条可以判断,今后会针对生育二孩增加产假天数给予其它福利待遇,以奖励生育二孩的夫妻。
    修改案与之相关的原文:
    一、现行法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新法拟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二、现行法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新法拟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三、现行法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 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新法拟删除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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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