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办理指南 |
释义 | 一、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2条、第7至17条。 二、办理对象: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8条所列基本条件。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三)无会计违法行为。 四、办理程序: (一)报名。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由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符合规定后受理。 (二)考试。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考试时间:全省每年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4月、11月的第二周周六、周日进行。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后,到指定地点考试。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划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报名地点及时通知考生考试成绩。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申请人,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科目;已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者珠算五级)的申请人,免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初级电算化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办证。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财政部门提出办证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对已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所需资料清单: (一)报名和办证时均需提供: 1、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科目的,须提供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者珠算五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办证时需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二)全科考试合格的办证申请人,须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单位盖章。(申请表空白格式文本可到办理地点领取,也可在成都财政网上下载)。 六、办理时限:报名:报名期间随到随办;办证:30日(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考试收费:50元/卷(科);证书工本费:15元/证。收费依据:川价费[2003]237号;川价函[2001]228号。 八、审核(批)权限:经办人。 九、办理地点:成都市财政局和各区(市)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窗口(电话:86265511、86258266)。 成都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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