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跨国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公司裁员是按照如下标准赔偿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补偿。 二、法律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与跨国公司裁员怎么赔偿有关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跨国公司裁员怎么赔偿的问题。公司在裁员的时候会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工作的越久的员工经济补偿金就会越多,对彩公司裁员会造成非常多员工失业这样的情况,所以说公司给经济补偿那是应该的。如果您对赔偿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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