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投资者是一个自然人,只能是香港公民[P/P> < P> < P> >(1)投资者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者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来自澳门、台湾和中国的同胞< / P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察、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员工。有投资者申报的投资。投资者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进行投资,但不能用“劳务”进行投资。(2)投资者可以用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申请设立企业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者,应当依法对家庭共有财产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内部结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虽然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或者委托、聘用他人管理业务。内部限制(投资者对委托人权限的限制) (1)投资者对个人独资企业受托人或受雇人权限的限制不得针对善意第三人 (2)投资者委托人或受雇人违反双方在办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签订的合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限制包括但不限于:(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2)未经投资者同意,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未经投资者同意,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投资者同意,不得将企业的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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