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 |
释义 | 英国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新分析法学的代表者H.哈特提出的观点。主要内容是:人的目的是生存,我们关心的是为继续生存进行社会安排,而不是为自杀俱乐部进行安排。因此,根据人性以及人类生存世界的事实的明显判断即公理,就必须有某些行为规则,它们构成一个社会的法律和道德的共同因素。这些行为规则就是哈特所说的“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这种自然法的必要性,取决于人的脆弱性,要求平等,有互助、团结、同情的特性及有限的利他主义,有限的资源,有限的理解力和意志力。它同国家的现行法律制度是相辅相成的。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论,表现现代西方各法学派互相靠拢的趋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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