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会无能的成因分析 |
释义 | 一、监事会无能的成因分析 监事会无能的成因分析: 1.体制上的原因。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是国有控股企业或少数的民营企业,国有股东选出的监事多为国有资产或国有法人资产的代表,这些监事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效益缺乏一种内在的深切关注。而民营企业大多为家族企业,监事几乎无话语权。 2.监事会和监事缺乏必要的独立性。首先,监事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大多来自同一单位,仍残存一种上下级关系,如职工监事、党委书记监事等。过多的监督不仅可能使其失去监事资格,还会使其在原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其次,在实践中监事会成员的选任上往往依赖于董事,得不到董事支持的人员很难当选为监事;再次,监事会成员由于所代表的利益不同,存在冲突,致使监事会较难发挥其职能;最后,监事会在组织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监事的任职均为兼职,无自己的常设办事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监督职能根本无法正常发挥。另外,监事会行使监察权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在实践中受制于经营管理人员,这也严重影响了监事行使职权的独立性。 3.监事会或监事职权不全。如监事会可以对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请求纠正,也有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权,但有关人员拒不纠正,拒不召开怎么办? 4.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信息不对称。在实际工作中,公司的经营信息掌握在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手中,监事会完全依靠经营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进行监督或根本得不到应有的信息而无法监督。另外,监事会成员的自身素质也影响其信息的获得,监事身份一般为股东、职工、党委成员,他们大多无经营管理的经验,也无法律、财务等知识,能力的欠缺会导致信息获得的欠缺。 5.监事会成员缺乏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措施。我国上市公司普遍缺乏一种对监事业绩的评估体系,更没有一种对监事监督权的激励措施,因此,出现“监”与“不监”并无多大区别的现状。 二、公司监事会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1.检查公司财务。 2.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3.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7.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8.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三、监事会多久开一次 法律网提醒您,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的规定具体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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