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受到保护吗 |
释义 | 一、事实婚姻受到保护吗 关于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这取决于具体的历史时期。 1.在1994年10月1日之前,事实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2.自1994年10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此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被视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再受到事实婚姻的法律保护。 二、历史法规与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和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1.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如果未办结婚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那么这种关系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2.如果在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么这种关系将被视为非法同居关系。 ![]() 三、现状与婚姻登记需求 1.虽然现在的事实婚姻已经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但在现实中,仍有许多人未办理结婚登记。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因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更多的是因为收费过高或登记不便利。 2.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区分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3.对于违反结婚实质条件的,民法典已规定为无效婚姻。 4.而对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应通过补办登记等办法解决,以使婚姻行为合法化。 因此,对于那些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即使已经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尽早补办登记,以确保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你是如何看待现代婚姻法的变迁?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婚姻是人生的重要大事,关注法律网,让我们共同守护你的婚姻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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