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性骚扰犯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性骚扰犯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构成性骚扰的条件如下: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如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或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二、性骚扰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性骚扰会负一定的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性骚扰的场合界定 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 1.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2.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 3.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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