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欠债人必须在户籍地吗 |
释义 | 一、起诉欠债人必须在户籍地吗 起诉欠债人不一定必须在户籍地,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可以遵守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欠钱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 2.法院会给欠债人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开庭时间。法律网提醒您,第一次是调解。如果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公告期满,如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 3.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上会写清楚还钱的时间。 4.判决生效后如果欠债人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三、欠款起诉需要那些材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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