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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继承宅基地补偿费用吗
释义
    一、可以继承宅基地补偿费用吗
    不可以继承宅基地补偿费用。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其所有权不属于村民,因征收宅基地取得的补偿款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宅基地征收补偿的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
    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
    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
    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三、对宅基地征收补偿款不服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对征地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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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