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KTV著作权纠纷层出不穷怎么办?看看嘉兴是怎么做的 |
释义 | 近年来,KTV娱乐场所侵犯他人音乐电视作品(MV)著作权纠纷案件地毯式袭卷而来,娱乐行业遭遇“地震”,出路何在? 昨天,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嘉兴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做法。据悉,嘉兴KTV业主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签约率高达93.5%,居全省第一。 嘉兴中院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到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的1433件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音集协为原告的占1224件,占了全部案件的85%以上。 嘉兴法院以前处理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定位于个案的处理,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一定损失。但判决停止侵权、删除歌库中的侵权歌曲,势必对KTV的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且部分KTV业主还存在侥幸心理,导致绝大多数KTV在判决停止侵权后仍继续使用侵权音乐电视作品。 为此,嘉兴法院转变审判思路,在处理掉大量案件的同时,促使全市90%以上KTV业主与音集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服务合同。 因为签订一揽子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需要较长的商业谈判时间,导致结案耗时较长,嘉兴中院又进行了创新,如在处理嘉善县区域KTV侵权诉讼案件时,确定了以个案调解与一揽子解决两种方式并存的纠纷解决模式。同时,法院还引导和促进平湖等几个县市成立了娱乐行业协会,进一步推动了区域内娱乐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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