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刑与管制刑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拘役刑与管制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刑与管制刑的区别是如下的: 1.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判处拘役的情形主要有什么 判处拘役的情形主要有: 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 三、拘役可以判缓刑吗 拘役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同时符合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律网提醒您,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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