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南宁社保补缴政策内容是什么?
释义
    一、南宁社保补缴政策内容是什么?
    南宁社保补缴政策主要内容: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当然,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3、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个人怎样补缴社保
    补缴条件: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流程:
    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综上所述,我们在开始到购买社保的年龄之后肯定需要按时将社保的费用及时缴纳,否则多年积累的社保就会中断而直接影响了最后退休后的补助,所以当发现自己中断的时候应该马上检查自己是否符合补缴的条件后将中间空缺的费用缴纳上。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7: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