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决议后多久变更登记 |
释义 |
一、股东会决议后多久变更登记 公司对登记事项进行变更登记的,一般是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后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 二、公司变更登记材料有哪些 1、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三、变更的结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东会决议后多久变更登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对登记事项进行管理登记的,公司需要在股东会议决定后,一般要在30天内到公司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时提交相关材料。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公司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5]《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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