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转让合同有没有期限 |
释义 |
一、技术转让合同有没有期限 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使用期限。合同未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方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但合同约定的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不能超过整个专利权期限。 二、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定》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同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规定,技术合同的标的为技术秘密,该项技术秘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术秘密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三、技术转让合同的完整性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也会就咨询服务项目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但这与有着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的技术方案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也是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的重要区别。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技术转让合同有没有期限的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期限是可以在合同内容中约定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其期限,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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