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蒲江县律师崇州市律师邹平县律师项城区律师南湖区律师冷水江市律师,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影视作品的传播渠道越来越广泛。在实际案例中,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时有发生,因此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那么谁享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呢?小编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产生 关于著作权的产生有三种不同的规则:自动产生、添加著作权标志和登记。根据伯尔尼公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版权是在作品创作的基础上自动生成的。同时,世界版权公约和美国等少数国家也采用了添加版权标志的规则来获得版权。作为《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成原则。其次,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作品的产生方式或属于特殊类型的作品,对著作权的归属有特殊规定。影视作品属于作品的一个特殊类别,其著作权属于生产者。 一般来说,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但是,由于影视作品一般都含有演绎作品的特点,是通过集体创作完成的,包括制片人的巨大投入,编剧、导演、摄影、歌词、作曲家和演员的参与,作者难以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品的作者,歌词和作曲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根据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或者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等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即: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方享有,但构成影视作品的剧本、音乐和其他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仍然属于每个作者,如何使用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电视广播和音像制品出版是影视作品在传统领域传播的三种主要方式。电影发行与制作一样,也需要取得国务院电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发行主要由电影著作权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电影发行公司或通过电影院线向本影院进行。从著作权的行使来看,主要是利用电影放映权。影视作品的播放权是由电视台使用的,但权利人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影视作品时,通常直接标明“电视播放权”,而不是法律规定的“播放权”。这样,授权范围就可以具体界定,更加明确。影视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用于音像制品的出版。经权利人授权,这两项权利的使用范围将在音像制品的出版范围内予以明确界定,综上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引入影视作品著作权一词。借鉴国外的一般规定,提出了我国影视作品著作权使用自动生成的原则。此外,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生产者。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日常生活中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案件大量存在,其中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佛山软件网络版权律师的影视作品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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