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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继承发生条件
释义
    一、房产继承的发生条件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继子女与养子女能继承房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三、继承房产转让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继承房产转让过程中要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查协议中的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有关条款、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情况等等。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房产继承发生条件的相关知识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继承发生条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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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