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立法运动 |
释义 | 1922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发起的争取劳动立法权的一次政治运动。1922年5月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只通过几个个别问题的决议,没有制定系统的劳动斗争纲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同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专门提出了改良工人待遇的六项基本要求,并指出“工会进行劳动者的经济改良运动,必须进于为劳动立法运动”。此外当时掌握北京政权的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为了欺骗人民攫取更大的独裁权力,一面上演“制宪”丑剧,一面大唱“保护劳工”的高调。中国共产党便抓住这一时机以领导工人运动的“劳动组合书记部”名义,于7月向“参议院”递交《请愿书》,8月发布了《关于开展劳动立法运动的通告》,同时公布了《劳动立法原则》和《劳动法案大纲》。要求各地工会组织从速开会讨论,“并祈通电国务院及全国工商学各界,以增吾劳动界之声势”。劳动组合书记部的这一号召,得到全国各地工会的热烈响应。上述要求,显然不会被北洋军阀政府所接受,但是却在全国人民面前,戳穿了反动军阀所谓“制宪”“保护劳工”的假面目,并使《劳动法案大纲》深入到工人群众之中,成为罢工运动高潮中的斗争纲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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