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搬迁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单位搬迁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二、单位搬迁员工解除合同的赔偿 单位异地搬迁,劳动者不愿随往的,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月数)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同时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按照上个月应发工资计算)代替。 三、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搬迁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吗”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用人单位在进行地址变更时,劳动者有权拒绝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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