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正确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
释义 |
一、怎样正确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对于这一类纠纷的解决,即村民委员会和征地政府之间因为征地补偿款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安置而引发的纠纷,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救济。 司法救济。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提起行政复议。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对司法救济作出规定,其中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承包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该项规定明确了取得相应补偿是承包户的一项民事权利。承包户的权利受到侵害,有权要求法院保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二、征地补偿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补偿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三)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四)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的履行合同。 三、征地拆迁中提高补偿的方法有哪些 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增加补偿只能提升价值,比如学区房类型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般来说,出现征地补偿纠纷的,纠纷的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两种,如请求人民政府予以协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怎样正确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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