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恩格斯致马克思 |
释义 | 写于1861年12月2日,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这封信对拉萨尔的法学著作《既得权利》进行评价。虽然拉萨尔反驳黑格尔法哲学的意见大部分是正确的,但是他的新的精神哲学不是毫无毛病的。实际上,拉萨尔还在迷信黑格尔关于“法的观念”即绝对的法的理论。其实,即使从纯哲学观点来看,只是过程而不是过程的仅仅暂时的结果是绝对的,除了历史过程本身以外,不能得出任何的法的观念。其次,拉萨尔的书对于离婚法律的溯及既往效力问题讲得很近乎情理,但论据不够充分,以至于让庸人们抓住把柄。最后,拉萨尔论述罗马法的过程中,硬把简单而实质上又不很重要的观念贯穿查士丁尼的整部《民法大全》,把它应用于每一个条款,是令人费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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