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承租人死亡。 5.当事人协商终止。 6.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 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三、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的时效多长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的时效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法律网提醒您,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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