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一、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要回来吗 把过户的房子能否要的回来,要分情况讨论: (一)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三)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可以撤销。 二、撤销财产赠与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第一,这种侵害,可以是故意侵害,也可以是过失侵害。第二,这种侵害须达到严重程度。比如,致使赠与人残废、房屋被烧毁等;再如,受赠人对赠与人恶毒辱骂、诽谤,使赠与人的感情被严重伤害,这是一种“严重侵害”。第三,这种侵害须是违法侵害。比如因正当防卫使赠与人的身体受到伤害,赠与并不产生撤销权。被侵害的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第一,一般认为,这种扶养义务,既包括法定扶养义务,又包括约定扶养义务。不履行扶养义务,一般是指法定扶养义务。如果以约定的扶养义务为对价的话,赠与就已经失去了无偿性质。 第二,须受赠人有扶养能力,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而不履行扶养义务,赠与不可以被法定撤销。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并非一经合同签订,受赠人便可以理所应当地获取赠与,受赠人应要履行对赠与人的约定与义务。若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三、财产赠与需要注意什么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能要回来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儿子不及时的履行义务,存在法定撤销的情形,才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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