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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休人员再工作工伤怎么办
释义
    一、退休人员再工作工伤怎么办
    退休人员再工作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二、退休人员工作受伤纠纷怎么起诉
    1. 原告起诉。
    2. 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 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 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 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7.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8.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9. 判决宣告。
    
    三、退休人员工作受伤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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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