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立法年内提请人大审议 |
释义 |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巡视员昨日在2013年度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房产税立法工作已经展开,希望在2014年底前在国务院内部形成一个统一意见,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但他同时强调,房产税立法在人大会有一个非常漫长的讨论过程,因为不同的代表委员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群体。 2011年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征收房产税,但由于其主要是在交易环节征收,且以增量房征收为主,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表述,让房产税改革有了新期待。 他表示,现在关于房产税的立法原则和目标有较大的分歧,房产税究竟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还是作为地方收入主要来源,还是调节国民收入架构,现在还没有定论。此前,人大财经委召开了立法联系工作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房产税立法都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安排。“他们态度都很积极,但2014年是否能够完成房产税法的草案要看国务院各部门的工作推行情况。”财经委法案室副巡视员强调。 尽管立法工作已经提上日程,但包括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在内的多位专家均表示,房产税的立法工作不会在短期内完成,“就像预算法修改了十多年仍然难产一样,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后,房产税法也要经过人大反复的讨论和审议,争论十年、二十年都是有可能的”。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1984年的税制改革被授权到国务院的税收立法权,有望在本届人大逐步收回。财经委法案室副巡视员表示,全国人大将在2018年之前,也就是十二届人大结束之前,将几种主要的税种将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哪种税种条件最成熟,它的行政法规就先上升为法律,纳入到由人大代表来决定的轨道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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