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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坏交通工具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释义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量刑情况如下: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追诉期限最长是二十年,因为其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破坏交通工具罪法院多久判决
    破坏交通工具罪案件在法院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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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15: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