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公证需要准备材料 |
释义 |
一、遗赠人接受之后可以撤销吗 订立遗嘱是公民的权利,而且遗嘱可以订立多份,也可以撤销,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当然,这种遗赠的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 公民订立的遗嘱可以撤销,遗嘱的撤销和变更有明示和推定两种方式 1、明示方式是指遗嘱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撤销、变更遗嘱。 遗嘱人以明示方式撤销或变更遗嘱,应依照法律规定的设立遗嘱的要求和方式进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方式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表示,不发生遗嘱撤销、变更的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撤销、变更必须采用公证形式。 2、推定方式是指遗嘱人未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撤销、变更所立遗嘱,而是从遗嘱人的行为推定其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表示,产生撤销、变更遗嘱的法律后果。 二、遗赠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赠公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三、遗赠公证需要准备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赠公证需要准备材料是什么?以上的内容与遗赠方面有关,如果有网友还没知道遗赠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妨认真阅读一下上面的内容,说不定能够帮助到你解决问题,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法律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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