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建工程质量的处罚标准 |
释义 | 一、土建工程质量的处罚标准 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 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 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 5、已竣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质量投诉,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投诉到公司的,罚款5000元;投诉到区主管部门的,罚款8000元;投诉到区级以上的,罚款15000元;造成媒体曝光,对公司声誉带来极坏影响的,罚款20000元以上。 6、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巡回检查或拉网大检查,下达的质量隐患,项目部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报告,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款500-2000元。 7、因质量隐患,受到上级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整顿处理,并对项目部处以5000-20000元罚款,并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8、在工程质量方面被媒体曝光而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000元以上的罚款。 9、地基、基础与主体等分部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验收不合格,地基、基础分部罚10000元,主体分部罚20000元,主体结构抽检存在问题,罚款5000元。 10、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受到投诉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一票否决。 ![]() 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 2、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查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4、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等。 三、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 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 、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 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 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日志,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及律师公函,质监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等。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土建工程质量的处罚标准的内容,对于土建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主要是根据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确定的,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5000元以下,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