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探视权怎么约定 |
释义 | 夫妻离婚的,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处理,一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相应的享有探视权。那么,离婚小孩探视权怎么约定的呢?接下来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小孩探视权怎么约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怎么算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小孩探视权怎么约定的相关内容,实践中,不能因为其不支付抚养费,就阻止其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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