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行为能力人鉴定流程 |
释义 | 一、无行为能力人鉴定流程 无行为能力人鉴定流程如下: 1.其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鉴定; 2.到相关鉴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 3.经过一定期限之后可以得出鉴定结果; 4.将鉴定结果提交至法院。 二、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怎么指定 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有以下两个: 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于其心智丧失,不具有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从保护他们的自身利益出发,法律规定他们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法律网提醒您,判断精神病人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应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所作的诊断、鉴定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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