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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身份证明书怎么写?有什么作用
释义
    法人身份证明书怎么写?有什么作用呢?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法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法人身份
    法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以一定期间授权。代理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应当遵守法纪,勤勉工作。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违法行为的责任,《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法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法人身份证明
    文书要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的证明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
    具体格式如下:
    法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
    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任_________-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
    _______,经(某单位任命或选举),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系该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限自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法人身份证明书怎么写?有什么作用的相关内容。生活中需要用到法人身份证明的时刻很多,对于已经拥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来说,书写正确的法人身份证明有利于他人对你的信任,同时,需要认真辨认他人的法人身份证明,以免遭到欺骗,使自己受到损失。以上提到的法人身份证明格式和应该注意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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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6: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