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案底能不能办取保候审 |
释义 | 一、有案底能不能办取保候审 有案底能办取保候审。 不构成累犯的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有效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 取保候审应当随传随到。 被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的时间没有限制,但嫌疑人需要在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采取取保候审的程序怎样的 采取取保候审的程序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法律网提醒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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